用户协议

康睦帐号使用协议

欢迎您注册、使用康睦帐号!

 

《康睦帐号使用协议》(如下简称“本协议”)系您与超年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如下简称“康睦”或“我们”)就康睦帐号的注册和使用而订立的协议。

 

在您使用康睦帐号的注册和使用服务(如下简称“本服务”)之前,我们在此特别提醒您,请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涉及服务费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康睦责任的条款,对您的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此类条款将以加粗的形式提示您注意。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同意和/或注册和使用康睦帐号的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若您不同意本协议,则您有充分且完全的权利退出本服务。

 

一、 概述

1.1 康睦帐号:是指康睦通过本协议授权您注册、登录或使用相关康睦服务的标识,是康睦服务的通行凭证。

 

1.2 协议范围: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康睦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服务声明、业务规则及公告提示等内容(以下统称为“本协议”)。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此外,您在使用康睦为您提供的任何单项服务时,应认真阅读各单项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则,并同意受本协议及单项协议规则的约束。

 

1.3 帐号基本功能:您可通过康睦帐号使用康睦提供的各类产品或服务,在您使用康睦管网、云服务、浏览器、康睦社区等产品或服务,以及康睦终端类设备和相关合作伙伴服务时,为您提供帐号注册、帐号登录与安全、实名认证、家人服务等功能。为了在您使用康睦产品或服务时提供安全、便捷和统一的帐号登录体验,康睦帐号将为您开启自动登录功能。

 

1.4 康睦授予您一项有限的、非排他性、不可转让、不可转授及免费使用(除本协议另有声明外)的许可,以供您使用本服务。

 

二、帐号使用规范

2.1 帐号注册

2.1.1 您确认,在您独立注册和使用康睦帐号前,您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1.2 您保证在注册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邮箱等)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且系您本人的资料,否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因您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引发的相关责任或损失, 应由您自行承担。您应当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注册帐号,且您提交的帐号名称、头像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经康睦审核,如存在上述情况,康睦将不予注册;在您注册后,如发现您以虚假信息骗取帐号或帐号名称注册,或您的帐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康睦有权不经通知单方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终止帐号等措施。

 

2.1.3 您在使用康睦帐号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您可以通过康睦帐号设置页面查询、更正您的信息。

 

2.2 帐号使用

2.2.1 康睦帐号系您有权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的凭证。康睦帐号的所有权属于康睦,您作为初始申请注册人仅拥有您所注册的康睦帐号的使用权。

 

2.2.2 您应对您帐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单项条款、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2.2.3 您可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康睦帐号,您不得恶意注册康睦帐号,未经康睦书面同意,您不得赠与、出借、出租、有偿或无偿转让或售卖康睦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康睦帐号。康睦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独立判断并处理,您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同时康睦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2.4 由于您的康睦帐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康睦商业信息,您的康睦帐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康睦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康睦帐号或获取您帐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如康睦根据康睦各平台规则中约定的违约认定程序及标准判断您康睦帐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帐号安全及或康睦信息安全的,康睦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2.2.5 如您违反上述帐号使用规范,康睦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对您采取以下限制措施:

 

(1)如您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康睦各单项条款或业务规则的规定,康睦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随时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终止您对康睦帐号的使用等措施,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您对康睦帐号的继续使用。

 

(2)如果康睦发现您并非该帐号初始申请注册人,康睦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您使用该帐号。

 

(3)康睦按照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或终止您对康睦帐号的使用,而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邮件和相关数据等的清空等),由您自行承担。

 

2.2.6 若您选择第三方帐号登录康睦的服务,第三方帐号将与您的康睦帐号相关联,康睦将根据您授权第三方提供的信息而使用您的信息(如头像)。您后续使用该康睦帐号的行为受本协议约束。

 

2.3 帐号保管和安全

 

2.3.1 康睦帐号包括帐号名称和密码,您的帐号和密码均由您自行设置并保管,您可使用设置的帐号名称(手机号和邮箱)和密码登录并使用相关康睦服务。康睦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帐号密码。

 

2.3.2 您应妥善保管好您的帐号信息及密码,建议您采取特定措施保护您的帐号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定期更改密码等相关措施。

 

2.3.3 如果您当前使用的康睦帐号并非您初始申请注册的或是通过非康睦提供的其他途径获得的,但您却知悉该康睦帐号当前的密码,您不得用该康睦帐号登录或进行任何操作,并请您在第一时间通知康睦或者该康睦帐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人。

 

2.3.4 因您个人原因导致的帐号信息遗失,如您需找回康睦帐号信息,请按照康睦帐号找回流程提供相应的信息,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若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要求,无法通过康睦安全验证,康睦有权拒绝提供帐号找回服务。

 

2.3.5 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以及丢失手机等智能设备等行为而产生的与康睦帐号相关的损失及后果,康睦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2.4 帐号回收

为了防止康睦帐号资源被恶意占用,如您连续24个月未使用您的康睦帐号或未通过康睦认可的其他方式登录过您的帐号,康睦有权终止您对该帐号的使用,您将不能再通过该帐号登录或使用相关康睦服务,康睦保留删除该帐号相关的所有数据信息以及回收该帐号的权利。如该帐号有关联的待处理交易或余额等,康睦将通过合适的方式(如短信或邮件等)通知您并尽最大努力在合理范围内协助您处理,请您按照康睦提示的方式进行操作。

 

2.5 帐号注销

2.5.1 如您需要注销您的康睦帐号,您可以在【我的-密码与安全性】内注销,并根据提示完成注销流程。

 

2.5.2 为了保障您的数据安全,帐号注销后,我们会永久删除您帐号下的所有数据及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我们不会保留您帐号下的任何资料、文件和数据,与此帐号关联的信息将无法找回和恢复,包括但不限于康睦商城、康睦云服务功能下的所有数据及资料、门禁卡数据等。

 

2.5.3 在您选择注销帐号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条款。康睦和任何第三方对您注销帐号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第三方服务

3.1 如您使用康睦帐号登录我们的关联公司或其他合作伙伴独立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平台(如下简称“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并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外,您还需仔细阅读并遵守上述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

 

3.2 康睦无权也没有义务控制或审查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内容,对于您在使用此类第三方产品与服务时遭受的权益侵犯,康睦不承担任何责任。康睦不对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产品或服务的可用性、可靠性、安全性负责,也不为第三方在本服务中提供的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服务或其他信息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保证或担保。

 

3.3 在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向您收集用户信息或记录您的行为信息时,您应当自行查看相关协议或警示等,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提示、审查义务,并不对因此对您可能承担的风险、损失负责,您应当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自行协商解决。

 

四、用户权利和义务

4.1 为顺利使用本服务,您需要具备一台或多台与本服务兼容的终端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等),并完成移动数据服务或WLAN网络连接,您应自行支付前述设备和网络连接服务的相关费用。

 

4.2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必须遵守《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帐号信息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同意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4.2.1 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2.2 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进行任何诸如发布广告、销售商品的商业行为,或者进行任何非法的侵害康睦利益的行为,如贩卖可币、游戏币、外挂、道具等;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3 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单项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第三方向康睦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康睦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同时,康睦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康睦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同时,康睦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4.4 您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他商业目的。

 

4.5 您须对自己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康睦首先承担了因您的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您应给予康睦等额的赔偿。

 

五、免责声明

5.1 本服务仅按照“现状”和“现有”提供。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不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条件或其他协定,也未就此作出任何相保、承诺、声明或保证,包括对本服务及相关单项服务或功能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或可靠性等。

 

5.2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您或其他任何人因下列原因无法访问或使用本服务导致的任何损失,康睦不承担任何责任:

 

5.2.1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的侵入,非法内容信息、骚扰信息的屏蔽,政府管制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延迟、受阻等情形;

 

5.2.2 因第三方如运营商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及其他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的情形;

 

5.2.3 康睦对系统或软硬件进行维护或升级导致本服务中止或终止;

 

5.2.4 因台风、地震、停电、洪水、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服务中断;

 

5.2.5 由于法律法规的变更、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等的命令、裁定等原因而导致的本服务中断、延迟或终止等情形。

 

5.3 本服务仅供您个人使用,未经康睦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康睦帐号或获取您帐号项下信息导致的任何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康睦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您可以选择使用您已有的第三方帐号关联康睦帐号,康睦对于因第三方原因对您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我们依法律、诉讼、司法机关或政府机关的要求或其他合理必要的情况下,可能访问、使用、保存、和/或披露您的帐号信息和内容。

 

5.6 由于您的使用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而导致任何与您相关的个人信息的泄露,康睦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7 使用康睦产品、程序及服务可能存在的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而招致的风险,或用户之间通过本服务与其他用户交流,因受误导或欺骗而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均由侵权方承担所有责任,康睦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8 您在利用康睦帐号所发布的任何内容并不代表和反映康睦的任何观点或政策,康睦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9 在任何情况下,康睦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罚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因您使用康睦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您同意,我们对您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何原因或何种行为方式,始终不超过您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使用康睦服务而支付给康睦的费用(如有)。

 

六、知识产权

6.1 您使用康睦帐号在任何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未经具有相关所有权人之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上传、发布、修改、传播或复制任何受著作权保护的材料、商标或属于其他人的专有信息。如果收到任何著作权人或其合法代表发给康睦的适当通知后,我们将在审查的基础上移除该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

 

6.2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利用康睦帐号发表、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软件以及表演等原创信息的知识产权归您所有,但是您确认您对该等信息的发表、上传行为视同为对康睦非独占地、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予该等信息相关全部知识产权的使用、复制等权利,并且您同意康睦可转授权上述权利。您同意您不会向康睦提供任何您视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或资料。

 

6.3 除非经过康睦的在先书面同意,否则您无权使用康睦的任何知识产权。您保证、陈述并承诺您尊重康睦的知识产权。您不会以自己名义或促使第三方,也不会同意或放任任何第三方,为了其任何营销、广告、促销或其他目的,在任何法域、以任何方式申请与康睦或康睦关联公司商标相似的商标、域名、无线网站、互联网搜索词或任何商号、服务标志。如出现上述情况,您须将所有相关权利转让给康睦,费用由您承担。您保证、陈述并承诺,不会使用以下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康睦”、“康睦商城”、“康睦网”),上述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等)作为企业、商户、服务或产品名称的一部分,亦不会使用康睦商标或近似商标的知识产权。如因您违反本条款约定而给康睦造成损失的,该损失全部由您承担。

 

七、修订

7.1 鉴于互联网相关技术、市场、业务模式等发展迅速,您同意,康睦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不定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更新后的协议、规则经合理的公示期后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规则。

 

7.2 我们将以合适的方式通知您阅读新的协议,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若修订后的协议、规则会严重影响或限制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我们将通过弹窗、网页显著位置公示、短信等方式获取您的同意。如您不同意修订后的相关条款,则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协议下各项服务。您继续登录康睦帐号或继续使用康睦各单项服务的行为,视为您认可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规则。

 

7.3 我们可能会依据法律的规定,保留您使用康睦服务、或者康睦帐号的权利;无论是否通知,我们将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包括出于善意地相信您违反了我们可接受使用政策或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7.4 不受前款规定所限,如果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且康睦接到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的合法代理人的通知后,康睦保留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八、服务终止

8.1 如果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情形的,我们有权中止、限制或终止该帐号的使用,停止向您提供服务。

 

8.2 我们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暂时或永久终止康睦帐号服务(或任何一部分),您应及时备份该帐号中存储的所有数据及信息。

 

8.3 我们可能会依法律规定、诉讼裁决、司法机关或政府机关的要求终止为您提供康睦帐号服务。

 

8.4 若属于上述条款中服务终止的情形,我们会以平台公告、短信、邮件或其他方式尽可能通知您。但存在以下情形时,我们可能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立即中止、限制或终止您访问全部或部分本服务:

 

8.4.1 您违反本协议或康睦有理由认为您即将违反本协议;

 

8.4.2 您或代表您行事的任何人进行欺诈或违法活动,或向康睦提供虚假或误导信息;

 

8.4.3 依照有效法律程序响应执法部门或政府机关提出的要求;

 

8.4.4 执行紧急的系统或硬件维护更新工作;

 

8.4.5 因无法预料的技术、安全或业务原因。

 

8.5 如果您的康睦帐号发布的信息内容存在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的情形,且康睦接到知识产权人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代理人的通知,康睦保留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九、个人信息保护

9.1 尊重用户隐私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是我们的一贯态度,康睦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我们承诺,除非获得用户同意,康睦不会收集、使用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9.2 我们将采取法律法规以及约定的必要安全措施,以尽到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但请您知悉并理解,我们无法对相关第三方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或其处理行为做超出能力范围的保证。如您对相关第三方收集、提供、存储、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有任何疑问,或决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您可以直接联系该第三方处理。

 

9.3 在遵守本协议项下特别约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政策外,我们希望您认真并完整阅读《康睦帐号隐私政策》,这将更有助于保障您的个人信息。

 

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单项条款与本协议在管辖约定内容上存在冲突,则在单项条款约束范围内应以单项条款为准。

 

十一、其他

11.1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您接受之日起生效,在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持续有效,直至依据本协议终止。如果您实际使用本服务的时间早于您接受本协议的时间,您在此知晓或应当知晓并同意本协议于您第一次使用本服务时生效,除非依据本协议提前终止。

 

11.2 通知

 

在注册康睦帐号时,您应该向康睦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康睦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您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号码无法使用或者因任何原因我们无法将通知送达给您而产生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11.3 独立性

 

如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被认定为或视为废止、无效、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4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我们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转让或以其它方式转移您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未受许可的转让或转移都将视为无效。出于业务升级或运营主体发生变化等情况,康睦有权转让、分包或更替康睦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随着硬软件的迭代升级,各型号的相关支持文件将会及时更新,请以最新的使用说明为准,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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